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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更生
何謂更生?適用對象為何?
更生程序係指債務人於前置協商或調解不成立者,其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超過新台幣一千二百萬元者,得向法院聲請更生。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,債務人須提出一套償還計畫,經債權人會議過半數債權人同意,再經法院裁准後開始履行,並於執行完畢後,債務一筆勾銷。
適用對象:
前置協商或調解不成立者。
債務人於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逾新台幣1200萬元整。
於五年內未從事
於
營業活動、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每月平均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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