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債條例頒布施行之初,人謀不臧,制度也不完善,債務更生通過機率僅約25%。
經過幾次修正後,終於在107年11月30日有較突破性的進展,
除了放寬債務更生適用範圍,併入資產公司債務外,
最重要的是,明確盡力清償認定標準、限縮更生駁回要件,
讓法院有所依據,減少不適當的裁判,有效提高法院更生案件通過比例,
依主管機關統計,經法院認定的債務更生通過比例已提升到60%,相信日後還會更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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