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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7-28
債務更生程序有哪些,如何申請?

一、先聲請前置協商或前置調解

依規定,只要有金融機構的債務,在申請更生前,要先協商或調解,即

  • 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聲請前置協商
  • 向法院或鄉、鎮、市、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前置調解。

以上二擇一。

之後必須前置協商或前置調解不成立、失敗,或者是有成功,

但是因發生意外或其他不得已之事由,沒有辦法繼續繳款,才可以聲請債務更生。

簡單來說,債務更生程序冗長,調查事項眾多

在法院的立場,希望債務人能先跟銀行協商、調解看看,

若雙方因此達成共識,這樣也能節省法院及當事人勞力及費用的支出,快速解決債務問題。

另一重點是,協商或調解成立後,繳款有沒有困難。

必須是繳款困難,導致協商或調解毀諾,

例如,每月收入扣掉必要支出之餘額,連續三個月,都低於應繳交的款項,

明顯無法履約,而且沒辦法歸咎於債務人自己時,才有更生的必要。

二、法院作業流程

(1)前置調解程序、作業流程,依序如下:

  1. 債務人提出聲請狀,並繳納聲請費1000元
  2. 陳報債權
  3. 雙方到法院調解
  4. 調解成立,法院作成調解筆錄,或調解不成立,法院核發「調解不成立證明書」給債務人。

(2)債務更生程序,作業流程,依序如下:

  1. 債務人提出聲請狀,並繳納聲請費1000元
  2. (若在前置調解不成立當場說要更生,或收到「調解不成立證明書」後20日內提出聲請者,就不用繳納)。
  3. 裁定開始更生程序
  4. 陳報債權,通知債權表
  5. 債務人提出更生方案
  6. 債權人可決定通過與否,或可不經由法院裁定認可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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