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

  • 申請前置協商後,銀行會繼續催收嗎?
  • 當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寄出「前置協商開始通知函」予債務人後,將開始進行協商,並於開始協商3天內停止催收(僅限無擔保債權)。
  • 申請前置協商、更生或清算後,聯徵中心會不會有不良紀錄?
  • 會。進入前置協商、更生或清算程序後,會依不同的類別各有不同的註記年限。如前置協商的註記年限為清償後加註一年。
  • 申請協商後,我的房子會被拍賣嗎?
  • 不會,除非協商繳款有逾期,逾期超過各金融機構規定才會被拍賣。
  • 自用住宅借款可以納入協商嗎?有資格限制嗎?
  • 可以,但須符合下列條件:
    1. 申請協商時,自用住宅借款若有逾期不可超過2期。
    2. 須依原借款契約條件繼續分期償還。
    3. 逾期未繳付所積欠之本金、利息、違約金等須於剩餘年限按期平均攤還。
    4. 逾期未繳付之本金按原借款契約約定之利率計息。
  • 前置協商程序能申請幾次?
  • 若申請協商後,無法與金融機構達成協議而取得不成立證明者,則無法再申請前置協商;若協商中自行退件,自退件日起算六個月始得重新申請。
  • 之前跟銀行協商悔諾是不是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?
  • 若是95年公會協商或前置協商及調解悔諾是可以的。另有前置協商及調解不成立證明也可以。
  • 債務人可否不經過前置協商或調解,直接聲請更生或清算?
  • 只要負有金融機構之債務,於聲請更生或清算前,必須先踐行前置協商或調解程序,若未經前置協商或調解不成立,不可逕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。
  • 之前聲請更生或清算曾被法院駁回的,可以再聲請嗎?
  • 若針對駁回理由能補正或釋明,仍可以再聲請。
  • 更生、清算可列入的債務有那些?
  • 一家以上的金融機構債務、保證債務、銀行轉讓債務(AMC債務)、民間債務(泛指非銀行債務)。
  • 聲請更生或清算後,是否會有生活程序之限制?
  • 聲請更生或清算後,為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或清算程序之必要,法院得依債權人之聲請或依職權限制債務人生活之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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